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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5-11 17:23: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阿拉善盟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阿拉善盟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其中:男56人,女14人。招聘人员从事派驻纪检组和阿拉善盟公安局相关部门警务辅助工作,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后的岗位安排。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阿拉善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3月17日至200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单测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5.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纹身。

7.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3月17日(不含)之前;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个别岗位应聘人员,须服从聘用后的岗位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

11.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时—5月22日18:00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报名网址:http://www.ampta.cn下同)报名,请及时关注。

3.报名要求:(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人员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协议。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8:00,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2.阿拉善盟公安局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交费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7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7点,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且完成缴费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为准。(考生的准考证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不得损坏、丢失)

(四)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交费人数之比)为1:3。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2.已成功报名并交费的考生,所报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调整的,考生仍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资格审查状态自动调整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不提供蒙古文字试卷,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成绩。

4.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的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3.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三项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或在相关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

4.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的证件等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4.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九)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末尾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体检,仍无法确定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先确定。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公安厅)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1.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机关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进行,考察政审的内容为: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⑸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⑹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⑻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⑼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⑽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⑾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⑿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一)递补

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无法联系递补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十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22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5.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阿盟公安局将试用期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录入到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记录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人员或编制报备人员招聘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网上报名阶段)和体检费(体检和考察阶段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7.其他未尽事宜,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8.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7221(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举报电话:0483-8337219(阿拉善盟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技术服务电话:0483-8771001(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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