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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8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4:22: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2023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2名社区工作者。详情请阅读《2023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落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不含)至2005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今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涉及黑恶势力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员,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
 
  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报名,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报名,报名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15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7月26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7月27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7月27日24: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3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6.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笔试收费每人70元(包括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二)笔试时间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023年7月31日,通过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ks.gov.cn)发布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告。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
 
  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四)笔试政策加分
 
  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公布笔试总成绩
 
  1.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总成绩适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四)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民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布成绩时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聘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在社区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按照现行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执行,试用期每月3265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试用期结束后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进行套转。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3111008
 
  技术咨询电话:0470-7307674
 
  监督举报电话:0470—311100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3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
 
  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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