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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6 08:59:5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6月06日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2020〕48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红寺堡区教育教学需要,拟面向全国选拔一批高中阶段紧缺学科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留学生归来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5名,其中高中教师14名、中职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优先招聘,相应岗位招聘人数减少。硕士研究生招聘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不超过6:1的,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不足3:1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6:1的,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认参加面试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2日(星期四)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sibu.gov.cn/)、“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下载《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与个人简历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hsbjy5091878@163.com。审核通过应聘人员收到确认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对因网络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未接收到邮件,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9日8:30至2022年6月13日18: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即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目前已经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三份);

  (3)资格复审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并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含当日)前;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三份)。认证书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含当日)前;

  (5)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sibu.gov.cn/)上予以公示。

  (三)笔试

  凡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6:1的,需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将根据情况在笔试公告中予以告知。笔试分值为100分,不划分最低分数线,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提前一周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对采取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复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

  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协议上岗。

  (八)享受待遇及相关规定

  1.本次招录的考生,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贴;

  2.一经录用,在红寺堡区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3.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4.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人才有关规定。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不服从疫情防控要求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应聘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53-5091878

  地   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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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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