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海北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3:19: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海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及《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北政办〔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海北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5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8名。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技能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范围面向海北州。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即为1987年4月11日至2004年4月11日);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海北州户籍;
5.身高: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以上;
6.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因特殊岗位需求,身体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重大慢性疾病不宜报考;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包括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线下形式报名和资格审查。线下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线上报名。考生可将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827783040@qq.com
方式二:线下报名。考生可携带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前往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本人社保卡)、户口簿、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8:00(含双休日),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4:30-18:00。领取准考证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本人社保卡)和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
线下报名和现场领取准考证地址:海北州西海镇海晏路15号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0-8645669)。
六、考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2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为合订本,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海北州西海镇体育场北侧),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凡参加笔试考生,均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下午13:00-18:00,体能测试地点为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海北州西海镇体育场北侧),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体能测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三)技能考核(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该岗位招聘数额的1:3确定进入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按照招聘岗位需求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具体以届时发布的技能测试通知为准,分值为100分。进入技能考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技能考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七、体检、政审和公示
根据笔试20%、体能测试30%和技能考核50%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政审由用人单位到被政审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海北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文件执行。
十、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政审未通过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将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通过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新媒、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北公安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州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70—8645669 8643779
海北州公安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