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李沧区人民法院委托青岛尚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11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均予以优先),学历证书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尚在处分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周三)—7月26日(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577-10号,青岛托普职业培训学校六楼。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5)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失业证明;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个人征信记录;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核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速录,总分为100分。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
2、笔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从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容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值分配(百分制计分):政治素养能力20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仪态仪容1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办法
录取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后,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行使用,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类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相关待遇月均48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体检费等)。
九、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66878716、0532-66878719。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