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我院面向高校和社会长期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思想素质过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应聘人员须取得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专业
(一)医学类相关专业;
(二)管理类相关专业;
(三)信息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有意向者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邮件至165317602@qq.com,也可以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商洛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应聘。个人资料内容如下:
1、个人简历(需明确各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和专业);
2、各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件;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各学习阶段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各阶段成绩单电子件;
4、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成果或证书电子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等综合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考察的应聘人员。对于未按要求投递的应聘者,视为信息不全,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三)考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系统思维能力、仪容仪表及行为举止等。
(四)体检
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研究生安家费3-6万元。
3、提供过渡期公寓或单间住宿,免费居住不少于1年。
4、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
5、提供外出学习、进修、规培机会。
五、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60号
邮政编码:726000
联系电话:0914-2093203 0914-2093818
联 系 人:张老师 刘老师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商洛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