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延安市黄陵县特岗教师招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0:44:03 来源:人才引进网
黄陵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黄陵县2023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少量研究生和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份条件。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5.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7.户籍条件。延安市户籍,以2023年5月1日(含5月1日)前户籍登记为准。
8.调配条件。必须服从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0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21日9:00至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县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县特岗办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考生7月10日9:00起自行打印准考(因个人原因未能打印准考证与招考单位无关),笔试时间定为7月15日(星期六)。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县特岗办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本科生及研究生)、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准考证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科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2023年黄陵县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由县特岗办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从高到底依次排序,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
(六)备案与公示。县特岗办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及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体检考察报告报市特岗办备案审核后,县特岗办对拟聘人员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10日前完成拟聘人员公示。
(七)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县特岗办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8月25日前,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8月30日前,县特岗办将《合同书》、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市教育局)。
(八)集中培训。特岗办应集中安排组织做好新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安排,但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九)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规定的时间赴学校上岗任教。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县特岗办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六、政策保障
为了做好我县特岗计划实施,县特岗办将认真落实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和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健全和加强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县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经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我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录用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聘用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各县(市、区)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特岗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小岗 联系电话:0911-521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