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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黑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17:31: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水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黑水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建设,根据《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黑府发〔2021〕6号)相关规定,经黑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仅限阿坝州。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3.应聘人员需年满20周岁,不得超过28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6.身高不低于170cm。

(三)优先聘用情形

1.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8.身体有明显疤痕、刺有纹身等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5日下午18:00截止。

2.报名地点:黑水县公安局3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具体要求,在黑水县公安局314办公室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材料。报名须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2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4)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

(5)《黑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年龄、学历、户口、退伍证、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四、考试流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0:30;

2.笔试地点:黑水县公安局三楼;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8:00;

2.测试地点:甲足彩林广场、黑水县中学初中部;

3.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15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体能实行百分制,每项满分100分,最后记三项成绩的平均分。

(三)面试

1.确定人员。根据笔试和体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8:00;

2.面试地点: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四)总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体能均以百分制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40%+体能100分×2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在公安局督查部门的监督下,集中在黑水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折合后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二)公示: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黑水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黑水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应聘者被聘后,由黑水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间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按《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黑府发〔2021〕6号)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进行,请广大应聘人员提供24小时内核酸证明,7日内未到过高中风险地区,行程码无红、黄码。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在招聘工作中,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参考人员应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参考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备查。

(六)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37-6723097

附件:报名表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水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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