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巴中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4:44:58 来源:人才引进网
巴中市关于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招募的公告
根据《巴中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巴中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县级新冠疫情社区排查专班、乡镇(街道)或乡镇(街道)社工站等设立1121个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简称公卫特别岗),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岗710个(含210个疫情防控应急岗,分别简称医疗卫生岗和应急岗),115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简称校医辅助岗),296个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简称社工岗)。相关岗位具体招募数量分配见附件。
(一)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三)社工岗:分为“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乡镇(街道)社工岗”两个层级。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社工岗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承接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县级专班社工岗一般安排到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岗应安排到乡镇(街道)社工站。
具体岗位由各县(区)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安排。
二、服务期限
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三、招募对象
公卫特别岗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占招募人数的60%以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一)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校医辅助岗招募以下范围的毕业生:
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社工岗招募以下范围的毕业生:
1.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3.报名艰苦边远地区(通江县、南江县)扩大到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社工岗招募对象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
四、招募人员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含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五、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00-7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要求:
1.岗位选择。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勾选“是否同意调配”。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则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岗位的权利。
2.信息填报。报名时,考生应先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有关信息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2022年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已领取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件。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3.上传相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温馨提示: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
(四)资格初审。
考生请于7月9日至7月16日期间,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如因考生本人未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并于2022年7月19日至7月23日24:00前凭报名时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考生之家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及时间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和校医辅助岗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社工岗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到巴中市卫生健康委502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书面申请,市卫生健康委协调相关部门查分。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通知地址为准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下称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市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教育、民政部门协助,负责报考本县(区)公卫特别岗入围人员体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报考所属单位和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校医辅助岗入围人员体检。牵头单位分别组织考生在有体检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复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报考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体检人员。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排序及体检合格者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九、岗前培训
针对招募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组织传染病、呼吸及重症医学、流调溯源等学科专家,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和校医辅助岗人员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市民政局组织社工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十、报到、资格复审、选岗及签约上岗
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分别向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民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报到,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服从调配”原则,按分数高低排名选岗,并带上网上报名时的原件和《报名信息表》2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由用人单位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2次)。复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后上岗。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签协议和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考核
服务期满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民政局依据职责统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激励措施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县(区)政府分别统筹资金依规予以保障。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县、乡(镇)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市级相关部门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协议。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前,请考生及时关注四川省疾控健康提示,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试当天,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以及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量体温和证件查验等工作。招募期间,疫情防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递补、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四)2022年5月11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公告》发布后,已经在考生之家网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本公告要求重新登录报名,没有重新登录报名的,视为放弃。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本公告按市级招募专班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
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0827—5273666(市卫生健康委)
校医辅助岗:0827—5260392(市教育体育局)
社工岗:0827—5260993(市民政局)
附件:1.巴中市2022年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报名信息表
2.巴中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数量分配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