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绵阳涪城区从退役运动员中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7:43:34 来源:人才引进网
涪城区关于2022年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的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号),我区因工作需要,面向四川省退役运动员考核招聘1名学校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范围为纳入四川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按程序选招到四川省体育局系统内优秀运动队,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并已办理停训退役手续的运动员。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涪城区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热爱体育教育事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且退役时年满20岁。此次考核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9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教练员证书。
5.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303室
(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南街64号,电话:0816-2366753)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涪城区2022年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练员证书、运动成绩获奖证明(或运动员技术等级证)、停训退役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请报考者自行复印)。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30分,专业技能测试70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等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次招聘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66753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0816-2351380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