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4:16:54 来源:人才引进网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熟悉机关工作规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或学历(学位)证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3办公室(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宏桥西街53号),逾期不再受理。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报名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本次公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
以上事项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能力、综合能力、相关专业知识等。
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员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s://snjkq.suining.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s://snjkq.suining.gov.cn/)公布。
五、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2331366)。
八、人员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待遇标准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待遇参照国有平台公司中层副职待遇执行,大专学历的人员待遇参照国有平台公司主办待遇执行。
十、本公告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31366。
附件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