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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保山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教体和卫健系统除外)遴选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0:15: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教体和卫健系统除外)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工作的通知》(龙组通〔2021〕48 号)和《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组通〔2021〕49 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教体和卫健系统除外)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遴选的原则;坚持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

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教体和卫健系统除外)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个岗位共14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龙陵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要具有本单位主系列和非主系列职称;

4.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组通〔2021〕49 号)规定:“乡镇、县直单位之间调配的,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 年(含试用期)以上;乡镇调入县城事业单位的, 须在乡镇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配(含公开遴选)时间间隔原则上满 2 年以上。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7月8日(星期五)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龙陵新闻网发布《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教体和卫健系统除外)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县城学校和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另行发布公告,但与此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步开展、同步报名、同步考试。报考者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4.报名时需提交《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2020年、2021年履职考核表,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分别用于报名表、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和准考证)以及遴选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表格、证明留存原件,表格双面打印。

5.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6.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2年7月25日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经历业绩评价×40%。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经历业绩评价得分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均相同的,则工作经历得分高者胜出。

1.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人员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经历业绩评价

(1)报考者应认真填报《2022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依据《2022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分,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并将评分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公布成绩。考生成绩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

4.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议的,可于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8:30-11:00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分。查分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等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每个遴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3.公示。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意后,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调动程序统一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调动后,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五、遴选纪律

(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遴选。

(三)整个考试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龙陵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按照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7月2日《龙陵县发布第30号通告:调整入龙(返龙)人员管控措施》执行。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来(返)龙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

联系电话: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6128501

监督电话:

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龙陵县县级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4:2022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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