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保山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0:18: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保山市中医医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文末附件1:《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3年3月17日9:00—11:30(中医类及相关医学专业)在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现场报名;
2.2023年3月18日9:00—11:30(西医类及相关医学专业)在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昆明医科大学南苑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保山市中医医院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材料顺序为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等相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待当年正常规定时间内取得后提供。
(三)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1.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视报名情况而定。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2.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五)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对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与我院签订招聘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按医院同工同酬人员待遇执行(1.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2.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江老师0875-2135177
监督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5-2135177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设置表
科室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历性质条件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皮肤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西医结合临床(皮肤病方向)、中医外科学(皮肤病方向)、皮肤病与性病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骨伤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骨科学(脊柱、关节、创伤、运动医学方向)、中医骨伤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脑病科(脾胃病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内科学(脑病、脾胃病方向)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肺病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内科学(肺病方向)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心血管病科(内分泌病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内科学(心血管病、津液病方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无硕士研究生报名可放宽至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专业 |
风湿病科(肾病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内科学(肾病、风湿病方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无硕士研究生报名可放宽至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专业 |
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 |
医疗岗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急诊科(重症医学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急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急诊与重症方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无硕士研究生报名可放宽至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专业 |
眼耳鼻喉科 |
医疗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
|
儿科 |
医疗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儿科学、中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者优先 |
|
肛肠科 |
医疗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外科学(肛肠病方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者优先 |
|
医学影像科 |
医疗岗 |
2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者优先 |
|
检验科 |
医技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
药剂科 |
药剂岗 |
2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药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党委办公室 |
其他专业技术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新闻传播与出版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