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校园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09:41:03 来源:人才引进网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校园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单位业务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拟到高校“校园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于2023年3月18日到云南省卫健委、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2023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进行考核确定招聘人选。
三、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临床医学岗 |
4 |
一本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儿科学 |
2021年以来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 |
麻醉学岗 |
1 |
二本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麻醉学 临床医学 |
2021年以来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 |
口腔医学岗 |
1 |
二本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2021年以来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 |
备注:
1. 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二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二批次(不含民办及独立学院)。
2.属保山市生源或保山市户口(硕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或
户口限制)。
四、招聘对象
2021年至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学生,符合招聘岗位所设条件,并符合执业医师报名的学历要求。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国外学历需进行相应的认证;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3年3月9日前在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8:30—12:00。
2.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三)报名要求
1.2023年毕业学生报名时需提交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2022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推荐表、个人简历等。
(四)面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3月19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签约对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约对象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至2022年毕业生提供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到签约单位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限内(2023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根据有关聘用规定和要求,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时持毕业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招聘手续前单位可安排考生临时工作,并发给生活费。
(十一)岗位待遇
校园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由医院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级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自行核定。五险由医院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工作人员的标准缴纳企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由医院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工作人员的标准缴纳。
七、聘用相关要求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3年内必须通过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否则聘用单位将解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纪律
(一)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招聘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整个招聘工作,请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潘老师:13094369738;余老师:18208730013。
九、未尽事宜由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