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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事业人员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19 09:20:5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浦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浦江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要求。

 

4.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实习、挂职、援助、进修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其中2023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6.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拟聘用名单公布后,放弃本次录用机会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医疗卫生单位。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公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5日9时—5月28日16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应届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等。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5日9时—5月29日16时。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4年5月25日9时—5月28日16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确认缴费

 

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5月3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纳考试费每人考试费50元。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 6月20日9时—6月22日11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时间:2024年6月22日  地点: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准考证中注明)。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详见《2024年浦江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计划表》。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面试。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入围人数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超过3人(含)时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气质仪表风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判定为体检结果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

 

2.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果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且报到后在一个月内到应聘岗位工作。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上岗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后须在本县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不少于8周年。

 

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院区同一岗位人员考察合格后,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院区(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www.pj.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9-84123307 黄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2.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平台审核情况。

 

浦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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