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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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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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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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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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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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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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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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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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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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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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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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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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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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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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
东阳市原事业身份转民办报备员额教师
2.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2)身体和心理健康;(3)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4)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告发布平台
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教育局综合办公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0—11日,地点: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行政中心大楼0314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原事业身份转民办报备员额的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考生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经教育局资格审查,按通过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后直接进行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组织。由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2.试讲。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
3.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4.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时有效。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签约聘用
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签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教育局综合办公平台。
2.在报名、考试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6655177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