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3:35: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2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性别 |
学历、年龄要求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 |
1 |
瓯南街道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2 |
1 |
章旦乡 |
不限 |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 |
1 |
阜山乡 |
不限 |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4 |
1 |
小舟山乡 |
不限 |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5 |
1 |
方山乡 |
不限 |
|
5 |
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青田县户籍(以2023年9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青田),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8日期间出生);
6.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9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8:30—12:00,15:00-18:00
报名地址: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二)(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608室),咨询电话:0578-6829996。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11:30(与2023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笔试合并进行)
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与2023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面试合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目前已经在青田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内的人员可以报考别的岗位,但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未录用人员,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工作需求,年内组织统一补录一次,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田县民政局0578-6824945
监督电话: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78-6505317
附件: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民政局
2023年8月30日